一、關於地方自治問題;二、村里長是義務職,為鼓勵起見,應該支給一點酬勞-實物配給也好;三、鄉鎮的機器三輪車,雖然有牌照,可是警察還是找麻煩,大概是常取紅包,請多加注意;四、常聞有發生白天搶劫、貪污、殺人等案件,實在不太好;五、警察人員應該訓練國術、劍道等,才能保身;六、被管訓回來的人,警察時常去盤查,致使無人願意雇用,在失業情形下,只好重樑舊業,這一點與警察有很大關係;七、關於勞工保險:〈1〉指定治療醫院距離工人太遠,應該改為靠近一點;〈2〉取銷病例之限制:依照規定肺病、精神病不得參加保險;而他們的肺病是在工廠工作得來的,而他們的精神病是因為無錢治病所引起的,有這種病的工人,應該列為保險的第一對象才對啊,為何反而要驅逐他們?〈3〉保險單位價格,限制二十五元,太少了,應該改革;鄉下警察的無理干涉,拜托你特別注意;現在貪污的官員很多,不僅官員有責,國民大家都有責任,拜托幫幫忙就是。